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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将推租赁型职工宿舍 改建范围包括 闲置厂房商场写字楼

2018-07-22

为了促进职住平衡,北京开始发展“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”。

  5月23日,北京市住建委、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的《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(试行)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5月30日。

  对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,《意见》解释称,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、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。其中,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“以租代售”,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,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。

  房源主要包括三大块:一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;二是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、闲置的厂房改建;三是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,将闲置的商场、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。

  产业中国研习社创始人张五明对第一财经表示,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推出,旨在为北京流动人口解决租赁住房的需求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也是为了丰富北京租赁市场。对于北京市自2017年2月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,其实也是有积极意义的。

  当前情况下,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,面向周边产业园区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出租,或者由区政府按市场价格整体趸租作为公租房,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租,扩大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,将会是完善多层次、多方式住房供应体系的有益探索。从2011年起,北京市先后开展了5个这样的试点。这5个试点项目主要分布在重点产业功能区周围,均具有大量且稳定可期的租赁需求。

  从国家层面来讲,2016年5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要支持租赁住房建设,培育市场供应主体,鼓励住房租赁消费;2017年4月,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《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,以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,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。

租赁住房已成为住房供应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。据了解,今后,北京将大规模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。未来,北京市的租赁住房将结合“三城一区”和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,重点在毗邻产业园区、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区域布局建设,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,交通较为便利,充分解决周边就业人群的住房需求,促进职住平衡。

 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北京市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,提上了议事日程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,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。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。同时,用工单位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,所处行业符合本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,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。

  另外,《意见》还对加强服务保障,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、引导供需有效对接,鼓励金融机构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,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